为深入实施“名所名品名律师”培育工程,根据《关于实施宁波市名优律师人才培育和引进“五十百千”工程的若干意见》等文件要求,宁波市司法局牵头组织开展了2018年宁波市首批名优律师人才培育对象申报工作,经过律所申报、各区县(市)司法局初审、市名优律师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审核、评审委员会认定,确定我所金建华律师被评为宁波市首批“骨干型”名优律师培育对象,我所郑波律师被评为宁波市首批“成长型”名优律师培育对象。